七、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3月12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7月2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7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9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7、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8、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2月21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1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通过11项决议,公司董事会均已遵照执行。
(三)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审计委员会2007年度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实施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
1、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两次审阅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财务方面均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报告期内,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了两次审阅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表首次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和恰当的会计估计,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7年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及时阅读审计报告初稿,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
2.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由于公司本年度更换了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以及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比较早,公司经与负责主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在2007年12月之前就确定了本年度的审计时间安排,并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年报审计的有关规定于2007年底报送了证监局,公司根据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及时将审计时间安排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经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认为此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安排的年度审计时间是合适的,审计委员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所安排的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主要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关部门,同时审计委员会以函件的形式,三次发函给会计师事务所,要求项目审计人员按照原定的时间表及时推进审计工作。
3.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07年是新准则开始实施的第一年,而且公司于本年度更换了负责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在2007年12月份就进行前期调查及安排预审,公司提前安排,做好各类账项调整的技术准备工作,顺利完成了向执行新准则的过渡。
年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经过与现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交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现任注册会计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执业,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能够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现任会计师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07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4.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0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提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认为: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审计委员会会议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5.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
审计委员会十分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和人员到位等情况,要求将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的监督检查工作,并积极支持审计部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情况汇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及执行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对审计部及公司整个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完善提出意见。
(四)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修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限的提案;关于修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06年度奖励年薪分配的议案。各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在海景酒店召开,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鸿义主持,会议听取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关于《公司高管薪酬情况》的汇报,并审议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履职情况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批露薪酬的审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薪酬由基本年薪(基本工资)、奖励年薪、福利、津贴、社会保险等构成。年现金收入由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组成,其中总裁基本年薪标准为37.64万元,奖励年薪标准为71.95万元,合计年现金收入为109.59万元;副总裁、财务总监以及享受副总裁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为23.52万元,奖励年薪标准为30.18万元,合计年现金收入为53.70万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所披露的高管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薪酬构成是合理的,对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的发放是规范的。
(2)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审核意见
①关于授权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经核查,董事会严格执行上述授权,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违规授权情况。
②关于授予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考核,公司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
八、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度本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750,370,522.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97,667,167.69 元,按 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766,716.7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0,024,408.22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 2006 年度利润 233,353,100.82 元。2007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4,571,758.32元。
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根据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已向公司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07年度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40%的建议,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10,544,0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 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1,425,134.49 元,现金分红比例为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8%。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提案;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提案;关于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目前将限制性股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程序合法。
(四)本年度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出售资产交易事项,定价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六)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范围的确认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的议案》。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共计130人。
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破产重组相关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
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新股申购,已实现投资收益为2,29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中国神华139,000股、中国石油117,000股、中海油服43,000股、建设银行836,000股,投资成本为1,307万元,期末账面值为2,245万元。浮盈为938万元,会计核算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国际传媒的董事会决议,国际传媒以传媒广告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基准价格,收购了吴澧波持有的传媒广告的20%股权,收购价格为31万元,在对传媒广告增资400万元后,又收购了李姝和朱桦持有的传媒广告的3%和2%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5万元和10万元,全部收购和增资完成后,国际传媒持有传媒广告97%的股权。收购传媒广告后,完善了公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收购所涉及的金额对利润总额影响很小。
依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为调整投资结构,全力发展公司旅游主业,公司将所持有的信息宽带7.76%的股权,以1,56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中国网络通信(控股)有限公司。
五、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及有关实施情况
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00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期限为6年,包括等待期1年、禁售期1年和限售期4年。2006年6月23日起一年内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等待期。
2007年6月23日,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等待期已满一年。200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决定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2007年9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限制性股票行权的相关手续,限制性股票正式完成授予。
根据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华验字【2007】94号验资报告显示,本次公司发行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共募集资金35,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34,983.8万元,已存放于公司在深圳平安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限制性股票行权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华侨城旅游综合项目的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其他方式筹措,若有剩余,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有关事项已作为临时公告刊登在2007年8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正处于禁售期。
(二)对激励对象的范围确认和考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07年8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的议案》。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共计130人。
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本报告期及以后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应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激励对象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授予价格为7元/股,授予日股票价格为11.68元/股,故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4.68元/股,5,000万份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23,400万元。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授予后有1年禁售期和4年限售期,公司2006年度确认的费用为2,778.75万元,2007年度确认的费用为5,557.50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2007年8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修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整体期限,由原计划的6年延长至8年,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也可能由4年延长至6年,激励对象每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也可能发生调整。本事项需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吸引并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及业务骨干,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无此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华侨城房地产共同出资设立“天津华侨城”,主要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向房地产行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0%和60%。该公司2007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
3、购买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华侨城与香港华侨城签署了游乐设备进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海华侨城与游乐设备的海外供应商就设备购买及服务合同独立进行洽谈,待各项条款议定后,香港华侨城作为上海华侨城进口游乐设备的海外代理,代表该公司与海外供应商签署合同,代理采购进口设备,按付款金额的2%收取代理佣金。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华侨城与香港华侨城签定设备购买及服务设计合同1,712.9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018.04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已支付7,188.99万元,尚未付款金额5,829.05万元。按已付款金额计算,代理佣金为143.78万元。
4、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和担保等事项
(1) 委托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接受委托人本公司委托,向天津华侨城发放委托贷款3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18日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接受华侨城集团委托,向东部华侨城发放委托贷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2月7日至2008年12月6日止,中国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接受华侨城集团委托,向东部华侨城发放委托贷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1月15日至2008年11月14日止,中国建设银行沙头角支行接受华侨城房地产委托,向东部华侨城发放委托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25日至2008年9月24日止,中国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接受水电公司委托,向东部华侨城发放委托贷款2,6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11月27日止。
(2)提供担保
本公司为下列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额
期 限
东部华侨城
409,500,000.00
2007.03.07-2008.10.10
(3)接受担保
1)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部华侨城接受下列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方 贷款金额 期 限
华侨城投资/秋实公司 409,500,000.00 2007.03.07-2008.10.10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侨城接受下列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方 贷款金额 期 限
华侨城房地产 300,000,000.00 2007.11.22-2008.11.21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部华侨城接受下列公司为其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与东部华侨城其他股东华侨城投资、秋实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6,268万元提供担保。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 “波托菲诺”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华侨城房地产签订的《华侨城“波托菲诺”
房地产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本公司与华侨城房地产合作开发华侨城“波托菲诺”房地产项目。根据协议及预算,该合作项目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7.30亿元,由双方各投资50%。该项目成立领导小组,所有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决定,小组成员有5名,本公司委派3名。该项目委托华侨城房地产负责开发建设、施工工程管理、销售、产权办理及物业管理。该项目按投资比例由双方享有税后利润并承担相应风险及责任。该合作项目用地由华侨城房地产按约定价格向华侨城集团取得。
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累计确认投资收益796,415,087.55元,本年确认投资收益249,892,125.13元。
(2) 东部华侨城商品房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部华侨城与华侨城房地产签署《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合作开发东部华侨城旅游区的房地产项目。在保持土地权属不变的情况下,东部华侨城提供土地和资金;华侨城房地产提供人力资源和品牌,负责组织设计、开发和销售的策划。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利润。该项目设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相关工作,该小组成员4名,双方各2人,其中组长1名,由华侨城房地产委派,副组长1名,由东部华侨城委派。
本期东部华侨城确认开发管理费用351万元。
6、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见会计报表附注。
七、报告期内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一)委托(受托)管理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同意接受华侨城房地产委托,代其行使其所持有的北京华侨城27.03%股权所代表的股东权利(股份处置权、收益权除外)。托管期自托管协议生效日起至该公司存续期满为止,托管费用为零元。
根据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同意接受华侨城房地产委托,代其行使其所持有的上海华侨城35%股权所代表的股东权利(股份处置权、收益权除外)。托管期自托管协议生效日起至该公司存续期满为止,托管费用为零元。
根据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华侨城35%股权托管给华侨城房地产,由其代为行使该部分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股份处置权、收益权除外)。托管期自托管协议生效日起至该公司存续期满为止,托管费用为零元。
根据东部华侨城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的《茵特拉根温泉酒店管理合同》,将位于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城酒店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管理。东部华侨城按约定支付管理费。本期尚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重大担保
1、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东部华侨城提供40,95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与东部华侨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6,268万元提供担保。
3、其他重大事项见会计报表附注。
八、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至2007年6月30日止。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1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年度报酬为50万元人民币。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1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它属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所列的重大事件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主营业务整合上市的事项,该事项的最新进展已作为临时公告(编号2007-043)刊登在2007年1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关于将限制性股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该事项有关临时公告(编号2007-038、059)刊登在2007年10月29日和1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三)关于认股权证到期的事项,该事项涉及到的公告内容比较多,包括行权提示性公告、行权结果及股份变动等公告,已刊登在2007年9月20日至1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该事项已作为临时公告(编号2007-061)刊登在2007年1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事项
1、华侨城集团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之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之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上述承诺禁售的股份包括华侨城集团原持有的流通股份及因执行对价安排的相应新增股份,但不包括权证行权所认购的股份。
2、华侨城集团承诺在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5年内,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0%。
3、华侨城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连续三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的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二)履行情况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华侨城集团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0%。
华侨城集团已经在2005年至2006年连续2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的议案,并在2005、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利润分配方案投了赞成票,上述议案均已通过并实施。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指引》的要求,在接待调研及采访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没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没有有选择地、私下地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 接待对象 接待方式 接待 讨论内容
地点 人员 及提供资料
公司概况、重
2007年 东部 投资者交 公司
40余家机构投资者 大项目进展介
9月8日 华侨城 流会 管理层
绍
平安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东方
证券、申银万国、中银国际、中信金通、 董事会秘 公司简介以及
2007年 公司办 实地调研、
国元证券、兴业证券、万联证券、长城 书、证券 2006年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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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长盛、嘉实、大成、交银
施罗德、鹏华、易方达、银华、富国、
华宝兴业、海富通、高华、泰信、锡泉
实业、新创投资、景林资产、美国艾威、
董事会秘
2007年 公司办 高盛、海溢投资、汇添富、耶鲁、太平 实地调研、
书、证券
全年 公地点 洋资产、宝源投资、马可孛罗、融通、 座谈
事务代表
博时、博鸿投资、银河、浦银安盛、太
平资产、朝阳永续、汇金泰富、日兴资
产、国海富兰克林、友邦华泰、华夏、
申万巴黎、群益国际
董事会秘
2007年 公司办 投资者 电话沟通 书、证券
全年 公地点 书面询问 事务代表
深圳、
2007年9 2007年9月5日收市后在册的 股东检 园区工作
北京欢
月10日 所有股东 阅日活动 人员
乐谷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08〕第0222号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2007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07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索保国
中 国 武 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伍志超
2008年3月6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注释号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675,669,531.44 276,498,898.44 762,478,981.75 144,607,049.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22,453,330.00 22,453,33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 22,629,223.61 5,762,769.43 464,246.83 234,252.83
预付款项 4 28,706,703.41 48,126,249.90 1,053,570.86 789,233.40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5 35,925,137.35 25,308,168.55 409,095,640.40 6,920,185.16
应收股利
存货 6 1,055,467,413.92 465,053,961.74 3,167,654.77 3,529,434.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840,851,339.73 820,750,048.06 1,198,713,424.61 156,080,155.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7 420,000,000.00 32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 3,027,385,173.06 2,185,132,471.78 3,568,533,685.10 2,623,125,101.51
投资性房地产 9 240,999,584.07
固定资产 10 4,249,734,629.87 1,752,001,023.03 527,977,236.17 587,973,709.37
在建工程 11 1,257,262,346.54 2,040,670,601.06 65,301,016.89 5,695,728.7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 364,211,297.41 86,913,617.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 20,680,695.29 120,562,197.17 9,657,819.53 13,053,887.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 33,802,234.91 296,535.09 40,116.48 60,427.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 13,545,349.53 14,360,91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9,627,621,310.68 6,199,937,359.38 4,491,509,874.17 3,229,908,854.38
资产总计 12,468,472,650.41 7,020,687,407.44 5,690,223,298.78 3,385,989,009.38
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平春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姚军 会计主管人员: 刘升勇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注释号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 4,535,239,840.61 2,472,061,830.00 750,000,000.00 366,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 110,090,881.80 97,109,696.00
应付账款 18 863,469,633.79 331,955,561.87 11,356,360.95 24,829,483.84
预收款项 19 294,587,667.08 8,263,155.50 4,105,094.80 344,461.80
应付职工薪酬 20 63,988,210.56 35,110,941.74 25,921,610.76 7,085,349.51
应交税费 21 208,227,872.43 102,681,359.07 3,459,229.32 3,134,965.6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2 319,084,088.31 150,058,491.73 47,683,974.09 36,586,210.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394,688,194.58 3,197,241,035.91 842,526,269.92 437,980,471.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3 312,272,728.00 113,636,364.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4 54,000,000.00 54,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 1,781,252.16 1,781,252.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8,053,980.16 167,636,364.00 1,781,252.16
负债合计 6,762,742,174.74 3,364,877,399.91 844,307,522.08 437,980,471.43
所有者(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25 1,310,544,063.00 1,111,205,242.00 1,310,544,063.00 1,111,205,242.00
资本公积 26 1,605,970,362.00 371,716,011.12 1,605,970,362.00 371,716,011.12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27 374,829,593.38 305,062,876.61 374,829,593.38 305,062,876.6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8 1,647,536,043.11 1,200,285,338.44 1,554,571,758.32 1,160,024,408.2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
东)权益合计 4,938,880,061.49 2,988,269,468.17 4,845,915,776.70 2,948,008,537.95
少数股东权益 29 766,850,414.18 667,540,539.36
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5,705,730,475.67 3,655,810,007.53 4,845,915,776.70 2,948,008,537.95
负债和所有者(股东)权 12,468,472,650.41 7,020,687,407.44 5,690,223,298.78 3,385,989,009.38
益总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平春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姚军 会计主管人员:刘升勇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注释号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一、营业总收入 1,729,136,942.72 1,595,555,917.84 389,788,301.32 341,970,604.06
其中:营业收入 30 1,729,136,942.72 1,595,555,917.84 389,788,301.32 341,970,604.06
其他业务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541,700,022.91 1,329,814,503.59 334,739,775.93 285,247,158.55
其中:营业成本 30 757,386,987.71 947,181,091.55 144,826,166.72 134,004,596.28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 141,600,964.08 101,799,771.84 13,198,924.72 9,708,103.33
业务及管理费
销售费用 83,673,220.80 85,094,623.84 19,491,405.27 16,189,341.49
管理费用 503,152,284.11 161,628,882.96 153,409,244.47 117,979,360.85
财务费用 32 55,396,735.00 26,057,656.31 4,001,903.77 7,343,785.19
资产减值损失 33 489,831.21 8,052,477.09 -187,869.02 21,971.4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4 9,385,980.00 9,385,980.00
投资收益 35 655,549,069.30 471,171,242.01 658,393,854.45 475,318,238.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638,688,968.66 473,184,868.42 639,043,810.43 473,434,897.01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852,371,969.11 736,912,656.26 722,828,359.84 532,041,684.45
加:营业外收入 36 5,390,344.52 3,149,719.40 232,884.00 3,061,394.77
减:营业外支出 37 5,942,278.92 2,676,303.02 5,796,953.78 2,603,740.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5,674,869.27 2,124,267.38 5,624,405.83 2,052,204.49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851,820,034.71 737,386,072.64 717,264,290.06 532,499,338.74
减:所得税费用 38 47,862,947.10 91,868,736.56 19,597,122.37 13,030,472.66
五、净利润 803,957,087.61 645,517,336.08 697,667,167.69 519,468,866.0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50,370,522.26 553,360,301.44 697,667,167.69 519,468,866.0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3,586,565.35 92,157,034.64
六、每股收益: 40
其中:(一)基本每股收益 0.660 0.50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60 0.445
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50,370,522.26 553,360,301.44 697,667,167.69 519,468,866.08
净利润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平春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姚军 会计主管人员: 刘升勇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行次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 本期数 上期数 本期数 上期数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 1,997,896,994.58 926,549,499.44 386,279,750.19 342,752,947.43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 91,729,772.51 53,184,232.33 79,690,371.86 4,512,709.9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 2,089,626,767.09 979,733,731.77 465,970,122.05 347,265,657.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4 889,051,516.60 484,112,637.63 33,617,972.84 44,113,524.37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4 157,279,118.30 118,955,948.30 55,347,684.22 58,955,159.77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 121,333,253.60 96,839,546.52 51,161,532.11 35,997,467.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 190,606,240.39 120,545,603.37 160,965,786.16 45,330,687.9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 1,358,270,128.89 820,453,735.82 301,092,975.33 184,396,839.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 731,356,638.20 159,279,995.95 164,877,146.72 162,868,817.94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 63,259,221.80 15,000,000.00 63,259,221.80 1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 179,190,479.15 128,427,646.63 179,369,019.06 187,079,989.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8
155,183.10 3,840,183.63 75,323.10 3,581,400.00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9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9 3,896,381.44 30,975,470.87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 246,501,265.49 178,243,301.13 242,703,563.96 205,661,389.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0 1,892,528,028.56 1,553,030,265.83 58,742,625.68 34,072,917.23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 955,403,956.75 1,730,008.00 1,264,276,320.00 161,730,008.00
其中: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 11 1,730,008.00 1,730,008.00
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12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12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 2,847,931,985.31 1,554,760,273.83 1,323,018,945.68 195,802,925.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 -2,601,430,719.82 -1,376,516,972.70 -1,080,315,381.72 9,858,463.86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4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 1,451,224,510.70 267,625,000.00 1,389,099,510.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15 62,125,000.00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 7,640,239,840.61 3,161,781,830.00 2,145,000,000.00 970,72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6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 9,091,464,351.31 3,429,406,830.00 3,534,099,510.70 970,7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 5,378,425,466.00 1,886,083,636.00 1,761,000,000.00 854,7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8 443,537,278.40 295,540,120.22 239,765,934.12 229,950,345.24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18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19 6,733,857.35 6,733,857.35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 5,821,962,744.40 2,188,357,613.57 2,000,765,934.12 1,091,404,20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 3,269,501,606.91 1,241,049,216.43 1,533,333,576.58 -120,684,202.59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20 -256,892.29 45,565.60 -23,409.13 3,633.55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1 1,399,170,633.00 23,857,805.28 617,871,932.45 52,046,712.76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 276,498,898.44 252,641,093.16 144,607,049.30 92,560,336.54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 1,675,669,531.44 276,498,898.44 762,478,981.75 144,607,049.30
余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平春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姚军 会计主管人员: 刘升勇
##################此页转换失败##################
##################此页转换失败##################
##################此页转换失败##################
##################此页转换失败##################
##################此页转换失败##################
##################此页转换失败##################
##################此页转换失败##################
##################此页转换失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本公司是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经发(1997)第03号文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7]第 37 号文批准,由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国有独资,即现在的华侨城集团,)经过重组其属下部分优质旅游及旅游配套资产独家发起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 第 396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含内部职工股 442 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6.18 元。1997 年 9 月 2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1013820,执照号为深司字 N3272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200 万元。1997 年 9 月 10日,社会公众股(除内部职工股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华侨城 A”,股票代码“000069”。
2、本公司设立后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经本公司 1998 年 9 月 15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8]75 号文批准,本公司以 199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份总数19,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6股,共送红股3,840 万股,转增11,520 万股,此次送股及转增后,股份总数为 34,56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4,560万元。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于 2000 年9月实施1999年度配股方案,配股价为每股 9 元,共配售 2,700 万股,配股后,股份总数为37,26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7,260万元。
经本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0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 37,26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转增2股,转增后股份总额为44,712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4,712 万元。
经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2年 12月31 日的总股本 44,712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6股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2股,共送红股 26,827.20 万股,转增 8,942.40 万股,此次送股及转增后,股份总数为 80,481.6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481.60万元。
经本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3 年 6月30 日的总股本80,481.6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股份总额为 104,626.08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4,626.08 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4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40,000万元,期限为 3 年。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行使侨城转债赎回权,赎回日定为 2005 年 4 月 22 日。侨城转债赎回后股份总额为 1,111,205,242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11,205,242元。
2006年6月23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0元/股,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限为6年,包括等待期1年、禁售期1年、限售期4年,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批之日起1年为授予等待期;
本年等待期满,本公司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61,205,24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6]12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5年度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以10:3.8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149,522,568份, 截至2007年11月23日交易时间结束时,共有149,338,821份“侨城HQC1”成功行权,占权证总发行数量的99.877%,尚有183,746份“侨城HQC1”认购权证未成功行权,已被注销。本次认股权行权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310,544,063元。
3、本公司属旅游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主要经营主题公园和房地产开发。
4、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及其关联产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公司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之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与方法
本公司2007年前实际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形成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根据证监会会计字〔2007〕10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规定,本公司以2007年1月1日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首次执行日,确认2007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对可比期间利润表和可比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了重新分类列报。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四、公司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5、 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除下述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特别说明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
6、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记账本位币金额。
8、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分类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划分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贷款和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划分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发生转移的,当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9、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0、持有至到期的投资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小于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则将减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初始计量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活跃市场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减值准备的计提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12、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核算:
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
本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本公司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非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及授权权限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如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一年) 1%
1-2年(含两年) 3%
2-3年(含三年) 5%
3年以上 20%
其他应收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按期末余额 5%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关联方账款按上述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关联方款项另作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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