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9时30分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洲际大酒店
(三)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
(六)出席对象:
1、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3、《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除第10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外,其他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批准。
(二)披露情况: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08年3月25至27日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三层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53)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 郭金 陈兰
联系电话:0755-26936076 26935265
传真号码:0755-2660051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是 否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八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