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期盼可交换债早日面世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6
本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明确表示,将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通性管理工具,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业界期盼可交换债能早日面世,以逐步缓解大股东减持压力,维护市场稳定。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可看作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中山证券张立厅表示。
据悉,美国可交换债券发展迅速,在1980年可交换债券占与权益相关债券的6%,到1998年,它已经占到了50%的比重。有关人士评价,如果我国放行可交换债券,最主要的还是看中它的有序减持股票功能,以此来降低大小非抛售压力。
海通证券牛鹏云透露,尽管可交换债何时放行还难以预料,但市场上已有券商开始借道信托公司涉足该项业务的产品创新设计。“规模应该不大,可能只是持股较小的大小非所为。严格意义上来讲,上述情况并不是可交换债,不过已经可以看作是可交换债的‘雏形’。”招商证券罗樱如此评价。
综合而言,业内对可交换债的前景总体一致看好。由于可交换债券发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在我国当前的市场中,可以表现为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也可以为有交叉持股的同属一母公司的兄弟公司。基于这一特点以及可交换债券条款设计的灵活性,罗樱认为可交换债券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大有可为:
一是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融资渠道。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未上市的集团公司,长期以来缺乏有效融资渠道。允许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将为这些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合法的融资渠道,更好解决大股东集团公司的筹资问题;
二是为国有股、法人股提供流通上市的新工具。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渐深入,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性问题日益显现。若采取由国有控股母公司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办法,则在可交换债券的交易和换股中实现了国有股或法人股的上市流通,同时减少了直接上市对于股票二级市场的冲击;
三是缓解限售股解禁的压力。数据显示,2008到2010年,各种类型的限售股解禁市值分别为2.2万亿、4.2万亿和4.6万亿元,合计解禁11万亿元,相当于再造两个A股市场。尽管并非所有的限售股解禁后会被减持,但由于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极大,不可避免将给二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和心理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可交换债券对我国目前的限售股减持问题有着现实的意义。如能及时推出可交换债券,欲减持股票的大股东作为发行人可以达到套现的目的,同时通过可交换债券条款的设计,使转换股票的速度和规模得以控制,从而降低大股东减持对股票二级市场带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