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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在港发售本年度首批人民币零售债券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18
    交通银行于7月17日至23日在香港发行总额为30亿元的人民币零售债券,成为本年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的首批人民币债券。

  交行推出的人民币零售债券,债券面值为10000元人民币,债券年期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3.25%,每半年付息一次。此次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发放贷款、银行流动资金和一般企业用途。

  此次发债的联席安排行为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零售债券将通过中国银行(香港)、交通银行香港分行、东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集友银行、创兴银行、中信嘉华银行、大新银行、星展银行、恒生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商业银行、渣打银行、永亨银行及永隆银行等17家银行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发售。

  在7月16日于香港举行的人民币零售债券发行仪式上,交行副行长于亚利表示:“交行于2008年首次在港发行人民币零售债券,体现了交行不断推动金融业发展的经营理念,也为两地的金融市场提供新的投资机会,促进两地经济融合,同时更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债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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