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300亿元储蓄国债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9
财政部消息,财政部决定发行2008年第一期储蓄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74%,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8年5月16日至31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本期国债从2008年5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6日支付利息,2011年5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2008 年11月16日起可以办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部分利息,其中持有不满2年扣除6个月利息,满2年不满3年扣除3个月利息,提前兑取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15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付息日(不含)后恢复办理。